张杰
6月6日上午8时30分,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状告2004年“我形我秀”冠军张杰委
托合同纠纷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宣判。最后,法院判决张杰构成违约,需赔偿上腾娱
乐有限公司损失50万元。
5月8日,记者曾报道了双方的庭审。当时,因双方对所签署合同的性质及效力
、合同履行和具体损失存在异议,合议庭审判长王浩在双方辩论后,宣布将择日对
该案定期宣判。
6月6日,宣判当日,Zhang Jie and its agency lawyers were not present
in court,没有了庭审时的“火药味”。
Finally,法院判决上腾娱乐有限公司与张杰于2004年9月1日签订《推广艺人
演艺协议书》合法有效;张杰需于6月16日之前赔偿上腾娱乐有限公司损失50万元
。
宣判结束后,上腾娱乐的代理律师向记者记者表示,虽然法院宣判张杰赔偿的
50万元与之前上腾要求赔偿的102.6万元相差甚远,But this is not important.
“We can not from the amount of speaking,我们希望对合同本身做一个公正的
判断。希望通过诉讼让张杰履约,We also hope that Zhang Jie can come back
and communication with us,我们给他机会协商。”